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当前您的位置:重庆智汇源认证服务有限公司>>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
余热锅炉制造专项条件

2.4  余热锅炉

 

余热锅炉应当参照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条件执行。特殊结构的余热锅炉,可以根据产品结构特征适当降低条件要求,但是在制造许可证书上应当明确限定具体产品范围。

2.5其他锅炉

只制造贯流锅炉、有机热载体锅炉、盘管锅炉或者铸造锅炉的制造单位,可申请专项制造许可,在制造许可证书上明确限定具体产品范围。资源条件参照相应级别的锅炉制造许可条件,可以适当降低条件要求,但是应当具备特殊结构所需的工艺装备(如盘管锅炉的盘管机等 )

3.换证业绩

制造单位换证时,许可周期内应当具备与持证级别相应的产品制造业绩,否则按照本文1.7 条的要求准备试制造样品。

申请"自我声明承诺换证"的,许可周期内与持证级别相应的产品制造业绩不少于4台。

 

 

★重庆智汇源认证服务电话139-8308-6348★认证范围★重庆CMA认证★重庆ISO17025认证★重庆CNAS认证★重庆API认证★美国石油学会API认证★重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★重庆军标认证★重庆GJB9001认证★重庆保密认证★重庆CCC认证★重庆CCCF认证★重庆CCS认证★重庆CRCC认证★重庆AS9100认证★重庆16949认证★

公司地址:  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538号7-8-4  公司电话:13983086348  联系人:罗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