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密资格认证规定
1、保密认证的基本条件
a.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; 企业成立三年;
b. 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密;
c. 无外商(含港澳台)投资和雇用外籍人员,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;
d. 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,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,与境外人员(含港澳台)无婚姻关系;
e. 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,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;
f. 1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;
g. 无非法获取、持有国家秘密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。
非军工企业保密资格条件:
█) 第一步:甲方盖章
a: 提供甲方保密证书复印件(更高一级保密证书)
b: 甲乙双方意向合同书
c: 提供甲方和军队的保密合同或合同封面 或合同证明资料;
█) 第二步:军代处盖章(或12大军工集团)
1: 满足:a+b+c 后; 甲方再出一份推荐信,去军代处----
2: 等级建议表盖章: 军代处盖章
说明: 军工企业,可直接到军代处盖章
★重庆军标认证★重庆质量认证★重庆知识产权认证★重庆CE认证★重庆AS9100认证★重庆CRCC认证★重庆ISOTS22163认证★重庆CMA认证★重庆CNAS 认证★重庆CCCF认证★重庆ISO27001认证★